一是强化防灭火宣传。印制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芦溪县森林防火承诺书》各9万份,《芦溪县人民政府禁火令》6000份,各重要地段、进山入口、坟墓集中地张贴宣传标语6500份,横幅126条。二是强化督导巡查。狠抓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截至目前,该县共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18起,森林公安查处7起,当地政府处置11起。三是加强物资储备。投入200余万元,为9个乡镇都配置1辆江铃驭胜牌皮卡车,为县消防救援大队配置了1辆大型消防救援车及2辆大众速腾牌机动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投入110余万元购置了一批森林防灭火物资,加强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