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统一部署,决定对芦溪县涉粮问题开展专项巡察监督检查。现将有关巡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9月下旬~2021年11月下旬 二、巡察对象及范围 (一)县级涉粮部门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粮食购销公司。 (二)承担涉粮职能的部门单位和国有粮食企业事业单位。主要查找相关部门落实主管监管责任情况、县属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举报方式 接访地点:县农业农村局三楼县委专项巡察监督检查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18079979733 电子邮箱:931068580@qq.com 意 见 箱:县农业农村局大门口 来信请寄:芦溪县金鹰路清正大楼县委巡察办207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3:30~17:3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情况、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芦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