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每季度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同各县区、部门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每年制定《碧水行动计划》,明确断面水质目标、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压实各单位各县区治理责任。二是落实河湖长制。成立了市、县两级河湖长制办公室,由分管水利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成立了26家成员单位组成的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706名。今年全市市级河湖长开展巡河(湖)12次,县、乡、村三级河长共开展巡河28191次。聘用97名民间河长和20名企业河长共同参与河湖保护。三是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印发了《萍乡市建立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组织流域内的5个县区建立了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协助省政府与湖南省政府签订了《渌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有力地助推了萍水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