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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公职人员的一封信

2021-10-23 10:58|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来自: 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摘要: 全体公职人员:公职人员应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社会公德,积极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此我们倡议:一、遵章守法,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1.不驾乘无牌无证、报废摩托 ...

全体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应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社会公德,积极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此我们倡议:

一、遵章守法,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1.不驾乘无牌无证、报废摩托车;

2.驾驶机动车做到不超速、超载,要靠右行驶,不逆行;

3.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飙车、不追逐竞驶;

4.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车辆;

5.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好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要系安全带;

6.驾驶摩托车必须持有效的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摩托车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并按规定购置保险;

7.行人过街不闯红灯、不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8.不故意遮挡、污损车辆号牌。

二、率先垂范,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

公职人员要带头礼让守序,发挥模范作用,争做摒弃交通陋习活动的示范者、争当文明交通的排头兵,从自身做起,去影响、教育、带动家人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积极参与,做文明交通的传播者

公职人员应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提倡选择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方式出行,多步行,多骑自行车,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宣传劝导活动,倡导文明礼让理念,传递文明礼让知识,随时提醒亲朋好友树立文明交通意识,争当文明交通的宣传员。

安全出行、文明伊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驾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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