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区财政局关于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政府 湘东区财政局因结算审计工作需要,拟聘请中介机构参与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工作,根据《湘东区财政局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结算审计项目范围 湘东区政府投资项目。 二、拟聘中介机构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在萍乡市造价主管部门备案。 (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本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办公设备,无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三)中介机构至少有固定的3名专业造价师在其所办业务(其中最少要有1名一级造价师)。 (四)注册地在萍乡市外的中介机构需在萍乡成立分公司。 (五)能够在规定时限内独立完成相应结算审计业务,并服从湘东区财政局的管理和监督。 (六)必须入围萍乡市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项目库。 三、报名时间、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9日24时。 2.报名方式:提供相关材料到湘东区财政局二楼207室,联系人:周新连 电话:0799-3375399。不接受电话报名。 3.报名须提供材料:公司备案资料(公司简介、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材料、专业人员证件复印件等)。 四、招聘流程 1.对在截止时间内报名的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2.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中介机构采取实地考察和项目试审的方式进行业务复查,并出具业务复查结果。 3.对业务复查通过的中介机构,经湘东区财政局通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择优选取中介机构入选湘东区中介机构备选库。 4.入选备选库的中介机构可参与湘东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业务,有项目需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时,由湘东区财政局现场摇号确定中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