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重拳出击 2019是扫黑除恶斗争深挖根治年 更是攻坚年 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安源区全面布网、重拳出击 全区上下众志成城,掀起强大攻势 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宣传发动 全民参与 ●以集体学的方式,组织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 ●举办“法律明白人”骨干暨扫黑除恶专题培训班 ●采取闭卷形式,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题知识考试 ●在居民楼道、宣传栏张贴扫黑除恶宣传资料 ●向沿街商铺、小区居民入户发放宣传手册 ●人流密集场所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现场宣讲 ●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知识讲座 ●开展“扫黑除恶”主题送戏下乡文艺演出 ●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摸底排查 严厉打击 ①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和充当“保护伞”问题 ②排查人流密集区域是否存在“欺行霸市、煽动闹事、插手民间纠纷、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③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等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铁腕整治 成效显著 萍乡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被安源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4月15日,萍乡市安源区检察院对省院、市院共同挂牌督办的王某某、钟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起诉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安源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2012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某、吴某某、钟某等人长期盘踞在安源区五陂镇,形成了共同的经济基础及紧密的人身联系,并不断拉拢其他闲散人员加入组织,形成了以王某某、钟某等4人为组织者、领导者,包括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共22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该组织有意向当地工程领域扩张,通过成立公司进一步在五陂镇强揽工程,并将五陂镇视为自身势力范围,采取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为非作恶,恣意妄为、残害群众,称霸一方。该组织及其成员共实施违法犯罪事实多达50余起,涉案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串通投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妨害作证罪、包庇罪、开设赌场罪、妨害公务罪等9项,致使多名群众的人身、财产权利遭受侵害,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典型案例1 钟某等人涉黑涉恶案 以钟某为首的涉黑涉恶团伙,高利放贷、暴力催收,对借款人实施威胁、恐吓、殴打等,致使借款人人身安全受到巨大威胁,对社会风气造成严重影响。案情查明后,案件的相关犯罪嫌疑人很快被安源公安依法刑事拘留。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钟某、何某、刘某有期徒刑一年,陈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的刑罚。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典型案例2 曾某、李某等人涉恶案 以曾某、李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成员代号统一为“光明X”。该团伙承接罩场子、帮忙抢工地、打架等“业务”,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在安源区KTV、酒吧,随意殴打他人,持械斗殴,损毁财物,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案情查明后,案件的相关犯罪嫌疑人很快被安源公安依法刑事拘留。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曾某犯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彭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他们为自己逞强争霸、聚众斗殴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典型案例3 姚某等人涉恶案 以姚某、曾某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咋个组”,成员多为未成年人。该团队成员日常联系紧密,承接“去工地撑场面”、“催账”等非法业务。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形成恶势力。该恶势力团伙成员先后在萍乡市安源区KTV、酒吧、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实施故意伤害、随意殴打他人等行为,致一人重伤、二人轻伤。案情查明后,案件的相关犯罪嫌疑人很快被安源公安依法刑事拘留。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定姚某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曾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他们为自己不成熟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面对黑恶势力! 我们坚决亮剑,果断出击! 广大市民在面对黑恶时,也请积极举报! 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