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结合芦溪实际,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线索举报范围 1.信息网络领域。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威胁他人,强迫交易,索取公私财物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利用网络实施“套路贷”、高利放贷、非法讨债、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2.自然资源领域。“沙霸”,“矿霸”以及在矿产资源盗采、运输、销赃等各环节涉黑恶违法犯罪及背后“保护伞”线索。 3.交通运输领域。采取碰瓷、讹诈、滋扰等手段敲诈勒索货车司机,教唆他人设置路障、故意破坏交通设备设施,造成公路堵塞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以暴力、威胁、侮辱等手段妨碍交通执法,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地区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等黑恶势力线索。 4.工程建设领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等行业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违章违建,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5.水利资源领域。非法开采、滥开滥采等违法行为;对已建、在建、筹建水利工程中存在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暴力围标、违法阻工、欺行霸市、垄断材料供应和在征地拆迁、移民安置中恶意阻挠、敲诈勒索、侵吞挪用补偿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6.农业农村领域。以林业生产和经营为借口,垄断森林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涉林黑恶势力线索;私屠滥宰、违法违规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在农资领域生产、销售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假农资犯罪线索。 7.社会治安领域。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黑恶势力线索。 8.其他相关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行业领域乱象线索。 举报奖励标准及保护措施 对公民举报且被公安机关采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由县公安局根据其作用、效果等初步评定,报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审定。 一级线索:经查实属于被列为部级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最高奖励人民币50000元; 二级线索:经查实属于被列为省级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最高奖励人民币30000元; 三级线索:经查实属于被列为市级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最高奖励人民币20000元; 四级线索:经查实属于被列为一般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最高奖励人民币10000元。 芦溪县人民法院将实行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惩处;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线索举报方式 ◀渠道一:芦溪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799-7560701 ◀电子邮箱:lxshcebgs@163.com ◀渠道二:芦溪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799-7165967或110 ◀渠道三:芦溪县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0799-7552000 ◀电子邮箱:luxijiancha@qq.com ◀渠道四:芦溪县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799-7551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