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7 13:11|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管委会同意,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作为区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通告。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