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3 13:58|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为引导各地担当作为、争先创优,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0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先进市、县(市、区)的通报》(赣委〔2021〕473号)和确定的奖励标准,省财政下达2020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先进市县奖励资金1.43亿元,对受表彰的先进市、县(市、区)予以奖励,激励其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