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驻省厅纪检组组长李鹏云在芦溪调研时指出在线监控工作问题的整改,提高在线监控设施传输运行效率,强化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运维水平。11月27日上午,芦溪生态环境局召开在线监控企业、运维单位集体约谈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华禄出席会议,局执法大队、全县所有在线监控企业及运维公司共40余人参加会议。 周华禄强调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在线监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在线监控工作是加强污染源监管、预防污染事故的强有力措施,是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的有力抓手,是减轻执法强度、提高执法效率的有效手段。在线监控企业、运维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转变思想观念,恪守法律底线,深刻认识在线监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承担起在线监控设施的运维主体责任。 二是按照技术规范,加强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在线监控企业要切实保障在线监控设施运维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设施建设上,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指南,做到排污口规范化、监控站房规范化、采样平台规范化、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运行规范化。设施运维上,要借助第三方运维单位的力量,依托专业资质和专业能力,确保自动监控设备数据真实、有效运转。运维单位要做到运维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完整的巡检、维护、维修、校准记录台账。将定期比对监测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强化监管,规范在线设备比对监测及有效性审核。 三是对标对表,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在线监控企业和运维单位要认错知错,知责履责,直面问题,立行立改,针对在线监控和污染防治方面迅速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领导,倒排整改工期,于会后7日内保质完成整改,如实上报整改完成情况。 四是严守法律底线,强化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芦溪生态环境局将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未按约谈要求做好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约谈后无明显改进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正常使用、擅自停用、不按技术规范操作而引起数据异常、数据失真及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企业或者运维公司,将依法进行顶格行政处罚,并将企业及个人信息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会前,芦溪生态环境局全面开展了在线监控企业的问题摸排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对全县所有在线监控企业共16家全覆盖摸排,摸排出在线监控设施运维不到位、建设不规范、异常申报不及时等问题8个,通过此次集体约谈会向企业进行了集中通报,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会后,各在线监控企业、运维单位签订了责任状。 下一步,芦溪生态环境局将始终保持打击方向不变、打击力度不减,紧盯在线监控问题企业,确保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并通过远程执法、突击执法、常态化零点夜查等形式,持续全面排查、抽查,保持高压执法态势,严厉打击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在线监测设施不按规定运营维护、不正常运行等违法问题,有效促进企业自律守法,保障全县环境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