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是督察整改不搞“一阵风”,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2016年以来,先后迎来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督察“回头看”等五次督察工作,收到了督察反馈问题84个,移交的信访件45个。自收到反馈问题和信访件以来,我区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督察问题,坚持系统观念,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动各类问题一体整改、一起解决,形成问题台账,主动整改。截至目前,84个反馈问题无整改滞后问题,全部完成或达到整改时序要求;45个移交信访件全部查处解决到位,解决率100%。 二是督察整改不搞“打折扣”,杜绝表面整改。抓好整改落实,根本是在工作成效上要好,以高的标准、严的作风、强的保障加快推动整改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把“问题清单”变为“成效清单”。为尽快落实整改任务、压实责任,我区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印发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加紧加快推进了反馈问题的处置办理,对督察问题绝不推诿,严格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全面落实、全面整改,对行动迟缓、作风漂浮、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三是督察整改不搞“迎检式”,功夫下在平常。做到问题整治与管理规范同步进行,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集中整治与日常工作规范结合起来,制定了我区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文件,以生态环境委员会为总抓手,定期召开生态环境委员会议,将39个责任部门紧扣成环,真正形成了部门联动的长效整改模式,规定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制度,彻底有效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的建章立制和长效管理。 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我区将切实扛起抓生态环保的政治责任,以极端负责的态度、过硬的工作措施,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为改善群众生存环境积极贡献力量,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