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我们一起走近这位最美基层民警 ↓↓↓ 杨球,男,1989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芦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科级干部,三级警长。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获得省公安厅扫黑除恶嘉奖、公安信息化“采集录用能手”、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 杨球同志自2010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在刑侦岗位上工作,始终站在打击刑事犯罪的最前沿。凭着不依不挠、不怕危险、不怕牺牲、刻苦拼搏的精神,创造出了出色的业绩。十年来,杨球同志始终起好模范带头作用,甘为马前卒、甘为人梯,侦破、参与的大案、要案达数20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数百名,在大队同事眼里,他是个工作起来不要命的“拼命三郎”。 2012年3月,我县多地接连发生以暴力撬门的方式入室盗窃案件,严重威胁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案情重大,县局迅速成立专案组。杨球接到任务后,与专案组其它成员对现场进行勘察和调查走访,仔细询问被害人,了解案发当时的具体情节,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迅速制定抓捕方案。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疑犯持钢质撬棍向杨球同志迎面劈去,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杨球同志提起左手进行抵挡,在抵挡过程导致左手无名指骨折,但杨球同志强忍疼痛,奋不顾身与犯罪分子进行搏斗,犯罪分子见状立即逃跑,杨球同志奋力追赶,将犯罪分子制服在地并将其抓获归案。 2010年12月8日是杨球终身难忘的日子。那一天,他正式穿上警服,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入警宣誓,“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的职业梦想便在他的心里生根发芽。无论工作任务有多繁重,他都能自觉加强政治思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加强和改善执法观念,刻苦钻研刑侦业务,切实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及常态化扫黑除恶期间,杨球同志主动请缨,与同志们克服种种困难,秘密摸排线索,近年来,打掉了一起黑社会性质案件、二起恶势力集团案件、二起恶势力团伙案件,抓获各类涉黑涉恶人员7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提升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为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1年以来,带领大队民警破获街头诈骗案老年人案件,并为群众挽回损失;追回一未成年人抢夺团伙在芦溪、银河、萍乡安源等地10余起香烟案的全部财物;更是主动放弃休息日,带领大队、南坑派出所的民、辅警在湖南省常宁市经过4天3夜的连续工作,打掉一盗窃耕牛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为群众追回损失。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鼓舞,收到人民群众的送来的一面面锦旗,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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