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乡关于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我乡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现就严厉打击花炮非法生产工作通告如下: 一、打击范围 1.“一条龙”非法生产行为; 2.在私人作坊、花炮退出企业或废弃民房等场所组织人员从事含药工序的非法生产行为; 3.烟花爆竹企业非法下单、发下手等行为; 4.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原材料及其半成品、成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5.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系列产品,含未办理证照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及在学校门口等场所从事烟花爆竹小产品的销售等行为。 6.其他从事与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相关,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及行为。 三、打击措施 1.组织或从事“一条龙”非法生产或危险工序非法作业人员一律依法刑事拘留,并拆除非法生产窝点。对提供非法生产场所的一律依法治安拘留。 2.非法发放下手等花炮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一次依法治安拘留并处2万至5万元罚款,两次以上依法刑事拘留。 3.从事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捣毁非法储存窝点,无期限扣押运输车辆;情节严重的,依法刑事拘留。 4.未经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一律停业整顿,屡教不改的坚决依法取缔到位,并没收烟花爆竹相关产品。 5.本乡辖区企业有以上任何非法生产行为的(含在本乡范围内发下手),一律立即责令无期限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涉及本县辖区(非本乡)企业的,报请县安委办依法处置;涉及县外企业的,按照《烟花爆竹转型升级集中区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启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到位。 四、举报奖励 1.举报“一条龙”或危险工序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给予奖励3000元至50000元; 2.举报非法加工、下单、发放下手和国家明文规定禁止生产的产品的,一经处置,按照没收非法产品的市场价值,上不封顶全部奖励给举报人。 五、举报途径 1.来人、来信举报举报地点:东源乡花炮打非办(乡政府右侧办公楼一楼) 2.举报电话: 东源乡花炮打非办:0799-3631993 13807993276(黄) 东源派出所:0799-3631028 3.政府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