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赣财监【2021】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我局于10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县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预算单位2020年度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执行行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部门预决算编制、执行及公开情况。现将本次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户数6户,其中行政单位2户,乡镇党政机关1户、事业单位3户。主要对被检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三公”经费及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发现违规问题金额21.88万元。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我县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存在公务接待手续不全。 2.财务会计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少数单位存在原始凭证不够规范和原始凭证附件不全等现象。 三、整改措施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责令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主要整改措施有: 1. 补齐完善原始凭证手续,在以后的业务中规范操作。 2. 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预算 单位依法理财水平。 3. 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下一步,我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推进会计诚信建设,做到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