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至22日,省纪委省监委举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新颁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省监委的领导和业务专家亲自授课。这次专题培训既突出政治引领,又注重业务提升,听后让人受益匪浅,有效提升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参训学员纷纷表示,今后将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坚定政治方向,锤炼过硬本领,敢于担当作为,不断推动萍乡经开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培训期间,纪检监察干部利用课间休息时间,结合授课内容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探讨,交流学习心得和工作体会,学思结合,学用相长,提升学习效果。 区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蔡日昌:省纪委省监委组织的这次高层次、高质量、高水平的培训,对我来说犹如一场“及时雨”,参加此次培训,主要有以下体会:一是非常“解渴”。省纪委领导同志的开班讲话,言传身教,精彩精到,言之有物,言之有味,言之有据,兼具深度高度广度,让我们思想境界、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都得到全面提升。二是内容务实。通过聆听中央纪委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对《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条例总体解读,不仅加强了我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还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增强了履职信心。三是指导实践。我将把学习培训的成果运用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加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将把所授所学、所思所悟转化为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具体实践。 福田镇纪委书记郭江:通过学习让自己感到收获满满。一是学如所愿。今天两位中纪委专家通过讲述为什么制定《关于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监察官法》,每个部分、每个条款有什么用意,让我觉得一下子就有了清晰的认知。二是学有所想。通过中纪委同志对《监察官法》专业的解读,让我十分清楚地知道了监察官的职责、权利、义务、应具备的条件、任免、考核等,使我增强了成为一名监察官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学以致用。要履行好《关于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同时也要将学习情况向党委汇报,督促党委及其成员落实自身责任,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区社会工作管理四局纪委书记陈绵玖:这次培训既有理论知识,又有业务知识,授课领导语言生动、深入浅出,帮助我们解决了“怎么看”“干什么”“怎么干”等关键问题。作为一名基层的纪委书记,我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强化思想武装,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决发扬斗争精神,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将“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的重点,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同时,我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认真查找出履职的弱项和不足,通过强化学习等方式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水平。 驻区经济发展局纪检组长周仙婷:通过聆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解读,对《条例》有了全面、系统、深入的认识,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一要坚持使命引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二要坚持学思践悟,主动扎实尽忠履职。我将始终牢记“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三要坚持知行合一,切实发挥派驻实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聚焦监督单位职能特点,强化政治监督,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创造性推动派驻监督工作,为经开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区纪检监察工委党风政风室副主任陈碧波:此次培训授课内容丰富,授课老师采取理论结合事例、深入浅出的授课方式,解读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我们收获了满满的“干货”,对今后发挥纪检机关专责监督作用,加强“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我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短板和不足,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着力提升敢于加强监督、善于有效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更加实在的工作成效。 区纪检监察工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刘俊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是为更好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推动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而研究制定的重要指导性方针。通过中纪委法规室陈三坤同志深入浅出地授课,使我对《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施法范围、注意事项都有了更清晰的认知。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在工作中运用好《条例》,正确行使《监察法》解决监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升履职监察能力,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