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开区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无系统权限,需共用市本级系统,原在经开区民生综合服务大厅经办的失业保险业务,现迁移至萍乡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失业保险业务窗口统一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萍乡市失业保险业务窗口办公地址:市行政中心5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人社失业保险窗口)电话:0799-6234763; 二、迁移新址办理的失业保险业务: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失业补助金申领审核、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企业稳岗返还申领、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等事项; 三、自2022年1月1日起,原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民生综合服务中心惠民服务大厅2号窗口)暂时不再受理失业保险业务,因业务迁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萍乡经开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