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根据《全省干扰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2021年12月29日下午,萍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召开全市干扰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支队长刘芝辉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全市干扰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布置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各驻县(区)局就如何落实相关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要充分认识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充分认识排查整治在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落实到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组织实施,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要把握关键环节,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干扰生态环境执法行为这个重点,精准发力,直指问题,重点排查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干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问题。对于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做到执法依据准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严谨、执法结果公正,严厉打击、严肃处罚,绝不姑息。 会议要求,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驻县(区)局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排查整治工作,要把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一是要迅速组织部署,安排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开展排查活动,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二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按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报表和总结,同时要注意上报材料的质量。 萍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班子成员、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局法规科负责人,各驻县(区)、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执法大队长、法制股长参加会议。会议还就年终有关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