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年的钟声已然敲响 欢迎来到2022年! 回眸2021 蓝天白云是大家朋友圈里的常客 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芦溪用实际行动书写了一份 人与天空美美与共的优异答卷! 2021年,芦溪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专班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各负其责、合力攻坚,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大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县城区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 全县PM2.5年均值由2020年的31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328天,优良率为95.1%,较2020年的94.9%增加0.2个百分点,其他五项因子均不同程度下降,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创芦溪有自动监测数据以来的最好水平。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经常抓,连续两次全县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重点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常态化现场督导污染防治工作;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分解至各乡镇各部门,具体到人到事,同时由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参与监督考核,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 ![]() 全年持续开展大气巡查工作,在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期采取“一周一例会、一日一调度”工作模式,灵活运用夜查、突查等执法手段,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现场走访企业200余家次,下发整改文书60余份。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查处大气环境污染类违法案件6起,处罚30万元,其中停产整治1起。 秋冬季严抓秸秆禁烧,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处罚的同时,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发布中心城区禁熏腊肉制品及烧柴烤火倡议书,公布城区禁燃通告,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空气质量大幅改善,秋冬季PM2.5、PM10分别下降3.8%、10.5%。
按照市、县预警指令,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次、启动蓝色预警1次。采取积极的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两次启动芦溪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纳入全县减排清单的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停产、减产措施25家。 注重各领域综合防治 加强抽检抽测、路检路查,入企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累计查处不达标车辆30台次;严格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要求,督办10个建筑工地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指导206家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基本达到城区全覆盖。
建成县城区2个、乡镇5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在城区及连片地区安装高空瞭望视频探头5个,实现多角度、精确化的远程动态视频监控管理。9家涉气企业安装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做到涉气重点企业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