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萍税稽一公告〔2022〕2号 萍乡市浩丰能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60322MA3AD0DW7C):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萍税稽一处〔2021〕44号)(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萍税稽一处〔2021〕44号)书面文本,否则,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萍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萍乡市安源区祥和巷26号,联系电话:0799-678701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2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