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决定后势,开局关系全局。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几项重点经济工作的通知,特别提出春节期间要做到“重大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芦溪县出台一系列措施,从鼓励企业连续生产、支持企业扩产增效、保障项目稳岗留工等方面,支持春节期间重大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以强劲开局带动全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努力实现芦溪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率先崛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实施范围 对全县省大中型项目和省重点项目在岗施工建设人员,以及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其在岗生产人员(以下简称务工人员)实施补贴。国家、省、市另有奖补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支持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重点企业扩产增效 支持企业在春节期间不间断安全规范施工(连续停工不超过3天),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建设单位和务工人员实施补贴。 (一)春节期间建安工程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实际完成建安工程投资额以县统计局核定的数据为准,不包含土地款、设备购置及其他费用,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对2022年第一季度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三)奖励连续性生产不停工的工业企业。凡2021年用电量300万千瓦时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春节期间用电量同比增长20%以上(含20%)的企业,奖励2万元,用电量同比增长50%以上(含50%)的企业,奖励5万元。 (四)向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务工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300-600元。 (五)向2月2日(正月初二)前返岗的非萍乡籍务工人员,据实报销一次返回芦溪交通费用,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 (六)对1、2月用电量、用气量和生产总值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长的不停产企业,用气费用给予10%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七)向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务工人员每人发放一张萍乡市文旅卡。 (八)向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务工人员每人发放100元新春消费券。 (九)向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务工人员每人发放电影票3张。 (十)向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务工人员在全县医疗机构就诊免收门诊费、急诊挂号费。 三、开展走访慰问 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重大项目、不停产的重点企业,县级领导干部和各乡镇要加强走访慰问,做好春节期间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保障和慰问工作。 四、加快政策兑现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奖励资金,县统计局负责核实投资数据、工业增加值,县供电公司负责核实不停产企业生产性用电费用,港华燃气公司负责核实不停产企业的用气费用,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核实务工人数,各项奖励措施要及时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