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河湖长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建立区、乡、村三级组织体系,全区共设区、乡、村三级河湖长154名,实现了全区37条河道、69座小(二)型以上水库全覆盖,2021年三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督导7901次,发现并协调解决问题149起,事件处理完成率100%。二是推进“水陆共治”。累计投入专项治理资金5800余万元,推进河道清淤治理。大力开展“清岸行动”,关停淘汰企业36家,整治提升“低小散”企业22家,全区河道采砂企业全部退出。三是打造“美丽河湖”。实施20公里河道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沿河建设零799艺术区、三石竹艺中心、海绵城市植物培育基地、草花基地、大棚种植基地等一批项目落地,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与绿色生态旅游融合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