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25 15:05|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各村党委、党(总)支部、村委会、机关各部门、驻镇站所、企事业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老关镇镇村两级负责河流水库“河(库)长”名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