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芦溪县纪委县监委召开全县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重点任务工作调度会,对十项整治重点任务进行调度推进。县委副书记刘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勇指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政治立场的具体体现,也是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治工作上来,不断深化认识,积极主动作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刘勇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回应群众期盼的有力举措、是芦溪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用实际行动和整治成效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把是否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精准聚焦、持续发力。要对标目标任务,对每项任务列明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精准发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要把准时间要求,对照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安排,进一步明晰专项整治任务的时间节点,限期整改突出问题。要把握关键环节,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典型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问责,开展机动式、嵌入式、下沉式监督检查或专项巡察,精准发现并督促解决相关问题。 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压紧压实责任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责在党委、政府,关键在职能部门,落实在基层一线。要厘清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履行好具体职责,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切实抓好整治、整改。要形成合力,牵头单位、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配合、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协同作战,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强化督导,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在整治过程中与职能部门同题共答,做到既督又战、督战融合,以强监督促强监管,推动系统治理。 会上,牵头单位对相关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三位副书记分别就分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直有关职能部门、部分乡镇纪委作了表态发言。委机关班子成员、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部室负责人、各乡镇纪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