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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连续3次!芦溪县文化馆再获“ 国家一级馆 ”称号!

2022-3-4 14:10|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喜报日前,在文化和旅游部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拟命名一二三级文化馆公示名单中,芦溪县文化馆再度获评“国家一级馆”称号。第五届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公示名单(江西)据悉,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每四年进行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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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文化和旅游部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拟命名一二三级文化馆公示名单中,芦溪县文化馆再度获评“国家一级馆”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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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公示名单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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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每四年进行一次,是衡量文化馆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除对文化馆馆舍面积、数字化服务能力等必备条件进行评估外,业务建设、服务效能、保障条件、改革创新等也列入了评估范围。自2011年以来,芦溪县文化馆在连续三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中,均被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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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文化馆成立于1984年,现为国家一级文化馆(2011年文化部命名),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向群众开放、为群众服务的公共场所和教育课堂,是承担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和繁荣文化活动的主导性业务单位。馆址位于芦溪县文化艺术中心,地处县城繁荣地段。馆舍面积4120平方米,包括剧院、多功能厅、艺术展览厅、音乐舞蹈排练厅、非遗展示馆、各类辅导培训教室等。芦溪县文化馆的主要职能是:组织、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研究群众文化艺术,培训业余文艺骨干,实施免费开放,推进群众文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惠民服务,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近年来,芦溪县文化馆以全县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中心、培训中心、创作编导中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自己的发展目标,组织策划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曾获“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全省“百姓大舞台·大家一起来”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市县级文明单位;原创作品《张灯结彩》获江西省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村歌大赛合唱组一等奖及优秀创作奖;中国·芦溪灯彩艺术节获江西赣鄱群星项目类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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