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上栗县财政局委托,对向上栗县使用财政资金获取资产评估服务的单位提供资产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公告征集,请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备案。 一、备案机构范围: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林业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 二、备案机构资质及要求: 1.机构资质总体要求:依法注册成立且连续执业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持有相关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评估资格或资质证书。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资产评估机构须具有在江西省范围内从事资产评估业务资质; (2)房地产评估机构须三级(含)以上资质; (3)土地评估机构须具有在江西省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资质; (4)林业评估机构须具有在江西省内从事林业评估业务资质。 (以下及表中所称资产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和林业评估机构的统称) 2.相关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以及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三年以上从业经历、在评估行业具有较好声誉,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复印件资料须加盖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 2.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含省住建厅和萍乡市住建局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文书,省财政厅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书、省自然资源厅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文书等); 3.法人委托办理报名备案授权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公司派驻上栗县业务联系人(须具有法人唯一的授权委托书)和联系人身份证以及联系人电话、邮箱; 6.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资质、办公场所、人员、业绩等); 7.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 8.近两年财务报表; 9.相关业绩(如合同等证明文件); 10.由资产评估机构为其自然人合伙人(股东)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复印件(内退、下岗、退休人员除外); 11.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12.荣誉证书,无不良执业记录、行政处罚、涉诉证明和承诺。 四、提供收费标准及报价承诺书。备案机构须书面承诺报价不超过《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最低收费标准的70%。 五、填写好相关表格: 1.《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附件1); 2.《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股东)信息汇总表》(附件2); 3.《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股东)简历》(附件3); 4.《资产评估机构法人合伙人(股东)信息表》(附件4); 5.《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 6.资产评估机构上年度资产评估项目汇总表(附件6)。 (第三、第四点要求的材料须按顺序扫描制成PDF格式电子文档) 六、备案期限和用途。本次报名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经审核符合要求均可进入备案库,备案资格有效期为二年。只有进入备案库的资产评估机构才能承接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评估费的资产评估业务。 七、退出机制。对已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每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备案资格。 请于2022年03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含PDF格式电子文档)送至上栗县财政局经建股报名备案,逾期不予受理。考虑到疫情影响,不方便到现场送达材料的单位,可先发送电子文档材料(PDF格式)报名,随后邮寄纸质材料(03月20日前寄出)。收件单位和地址:上栗县财政局,收件人:蓝醉,邮箱:504468292@qq.com。 联系方式: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建立 0799-3893182 上 栗 县 财 政局: 黎 良 0799--3862512 蓝 醉 0799--3864706 2022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