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一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芦溪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作为,始终保持对黑恶违法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强力整治社会治安乱象问题,全县扫黑除恶斗争取得了全面胜利。但扫黑除恶斗争永远在路上,为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斗争胜利成果,突出群众热切关注的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保障我县广大群众安居乐业,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扫黑除恶突出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信息网络领域:散布网络谣言、暴力恐怖、淫秽色情、虚假广告等内容,网络赌博、网络敲诈、网络侵权、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2.自然资源领域:盗采国家矿产资源、非法侵占倒卖集体土地资源、非法采砂及征地拆迁等方面违法犯罪行为。 3.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违章违建、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物业管理领域突出乱象。 4.交通运输领域:敲诈勒索货车司机、盗抢燃油货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控制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等黑恶运营团伙,非法改装运输、非法营运、地下班线等违法犯罪行为,火车站、客运站及其周边“黑车”喊客拉客等乱点乱象。 5、水利资源领域: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煽动群众闹事、恶意阻工、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敲诈勒索、随意殴打管理人员、破坏水利工程及设施等黑恶势力线索;其他违法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水利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6、农村农业领域: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在牲畜屠宰方面,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风险隐患从业人员和行业乱象。农业生产(渔业)领域的黑恶势力,重点在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等农资生产经营中有无涉黑涉恶风险隐患从业人员和非法捕捞、垄断农资市场、欺行霸市、虚假宣传、经销不合格农资产品、充当“保护伞”等涉黑涉恶风险隐患从业人员和行业乱象。 7、涉黑涉恶腐败行为、涉黑涉恶保护伞等相关问题。 8、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99-7560701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社会治理中心 联系电话:0799-7560701 邮编:337000 邮箱:lxxshcebgs@163.com 对查证属实符合奖励条件和标准的举报线索,芦溪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芦溪县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特此公告。 芦溪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2022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