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通调解“绿色通道”。在各站点公开法律咨询服务电话号码,开通司法服务专线;建立联络人机制,成立工作联系组,实现涉诉企业直接与法院员额法官无缝对接;同时,建立工作服务站与企业的协同工作制,精准提供法律服务,重点为企业厘清法律上的可为不可为,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二是建立立案“1510”快捷机制。严格立案登记制,实行“1510”快速处置机制,即企业诉求1个工作日电话联系、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办结、疑难问题10个工作日跟踪处理机制。对符合立案条件、手续完善的案件,确保3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审核、受理通知书送达、移交相关审判执行部门等工作。三是探索就地审理速裁处理机制。坚持繁简分流的原则,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标的额不大的案件适用速裁方式审理,创立“星期日法庭”“晚间法庭”,建立涉企纠纷就地审理、就地执行等快捷处理机制。当事人要求调解的,于要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当事人要求不调解的,优先安排开庭审理;对开庭审理后调解不成的,及时做出判决,安排专人送达,优先采用电子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