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气转晴,焚烧秸秆、烧田坎草、烧草木灰等野外用火出现反弹势头,部分群众没有把年前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思想坚持好,没有深刻认识到年前年后都一样,禁止秸秆焚烧及野外用火是常态化的要求,把“见烟就罚、见火就抓”的原则抛之脑后,妄然焚烧秸秆及野外用火,受到批评教育和处罚。 3月15日,宣风镇生态环保办在开展露天焚烧秸秆巡查工作中发现,银河镇陇田村龙某在我镇盘田村农田里燃烧秸秆,巡查工作人员立即现场制止,通知镇专职消防队将燃烧的秸秆扑灭,随后联合宣风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警告处分。 宣风镇党委政府提醒,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以此为戒!不要存在“放了就走”“抓不住我”的侥幸心理,也不要抱有“法不责众”“他烧我也烧”的错误观念,应自觉做禁烧模范,互相监督,并制止他人焚烧秸秆,真正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处黑”!为了维护生态环境,也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勿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