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祖国,有理想,敢担当 敢创新,善作为 彰显奋斗青春 ...... @芦溪青年 第四届“芦溪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启动啦! ![]() ![]() 在建团百年之际,为选树和宣传芦溪青年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全县广大青年聚焦“三三”战略,为打造“开明开放、创新创业、精致精美、共建共享”的世界电瓷之都贡献青春力量,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共青团芦溪县委决定开展第四届“芦溪青年五四奖章”“芦溪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活动。 ![]() 申报人选条件 01 “芦溪青年五四奖章” 个人申报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年龄为14至35周岁(1987年5月1日—2008年4月30日出生)的芦溪籍青年(包括芦溪籍在外工作、创业的青年),以及在芦溪工作、学习两年以上的县外青年。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县直机关单位公职人员原则上不参与评选,在县级以上(含县级)重大工作项目中事迹突出的、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和重要任务活动中为芦溪赢得荣誉作出突出贡献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5.已获得“芦溪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不参加此次评选。 02 “芦溪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集体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集体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数占总人数的60%以上。 3.已获得“芦溪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荣誉称号的不参加此次评选。 申报程序 (一)人选推报阶段(3月中旬) 申报人(集体)可通过组织推荐和自荐的方式进行申报。各单位负责挖掘、申报工作。成立了团组织的单位由本单位团组织牵头实施,经党委同意后推荐。未成立团组织的单位由党委、党组推荐。符合要求的基层社会青年或集体也可自荐。推荐人选要注重行业分布,原则每个乡镇、单位推荐个人不超过2名,集体不超过1个。 (二)资格审查阶段(3月底) 团县委办公室负责材料审核,对推荐个人、集体进行资格审查,形成候选人、候选集体名单。 (三)评选考察阶段(4月中上旬) 由团县委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会由党政机关、新闻单位、企业等各方面代表,以及往届省、市、县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等团系统荣誉获得者代表、普通青年代表和团县委主要负责人组成(普通青年代表比例不低于30%),评审会成员署名对候选人、候选集体进行投票,按照得票多少形成最终评审结果,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芦溪青年五四奖章”“芦溪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名单,组织考察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四)媒体公示阶段(4月底) 将获奖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未收到不良反映或反映情况经核实不影响的,正式授予相关称号。 (五)宣传表彰阶段(5月初) 下发表彰决定,开展表彰宣传活动。 材料清单 01 “芦溪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清单 (1)第四届“芦溪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附件1,该表正反面打印); (2)事迹简介(300字以内)、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3)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个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4)政治面貌为“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的需本单位或当地县级以上统战部门出具证明一份; (5)计生、综治、纪检监察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02 “芦溪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材料清单 (1)第四届“芦溪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附件4); (2)事迹简介(300字以内,要求文字精炼,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3)集体成员信息汇总表(附件5)、集体照电子版。 03 其他事项 请于2022年3月31日17:00前,将申报人选(集体)有关材料报团县委办公室。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 系 人:肖逸灵 刘 琼 联系电话:0799-7552821 电子邮箱:lx7552821@163.com 邮寄地址:芦溪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局二楼205 团县委办公室 ![]() ![]() 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填写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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