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零售企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8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发挥疫情防控早期监测作用,成为重要的疫情防控“哨点”,确保了公众日常用药需求。面对疫情,全县两百余名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坚持值守岗位,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认真执行顾客测量体温和购买“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及时推送信息,充当疫情防控“哨兵”,无论面临多大风险,承受多大压力,广大从业人员都能履职尽责,耐心服务,用实际行动诠释药品零售企业人的家国情怀、赤子之心,为保障公众用药和疫情防控做出应有贡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药房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活动中要注重关爱店员,守护店员健康。为此,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为店员提供必要的疫情防护培训。药品零售企业可以按照中国药学会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零售防控策略专家共识》,加强对店员全流程疫情防护知识培训,提升对疫情和防护的认识,开展系统知识普及,最大限度减少店员感染风险。同时要加强对外宣传,使更多人关注店员这个默默奉献的群体,呼吁更多人加入到关爱店员的行列。 二是关注店员心理健康。疫情防控期间店员职业暴露,自身防护压力大,身心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加之个别顾客不理解、不配合,甚至出现负面情绪宣泄,易造成店员的心理负担,出现沮丧、心情沉重、情绪低落等,药品零售企业在改善工作环境、提供防护用品的同时注重关爱每名店员的心理健康,我们提倡采取多种举措缓解店员心理压力,树立信心,增强自信。 三是为店员工作提供必要保障。药房普遍存在人员流动性大、特殊时期易扎堆抢购等特点,药房要提升“外防传入”、“内防感染”的风险意识,为店员提供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配备疫情防控所需消杀工具和消杀用品,及时做好场地、设施、设备、空气等消毒杀菌及经营场所通风工作。 四是做好店员在工作期间的感染防控。营业时间要为店员提供自身防护的防护帽、防护眼镜、医用口罩和防护手套、工作服或防护服等防护用品。每天营业前测量店员体温。店员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时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采取措施。 守护健康、战胜疫情是我们共同的使命与责任。在疫情防控防护工作中,我们呼吁药品零售企业更加关心关爱店员,确保店员身体健康,为夺取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做出更大贡献。
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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