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讯 卢荷 谢献忠报道:城乡要美,垃圾必治。芦溪县为了更好更快地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决定高标准建设芦溪县矿化(存量)垃圾治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5月8日下午,由芦溪县农业农村局、芦溪县环保局、宣风镇人民政府举办的《芦溪县矿化垃圾处置项目建设新闻发布会》在芦溪县融媒体中心召开。芦溪县政府副县长韩凌飞,县政府办主任卢井,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苏建武,县住建局局长贺长国,县环保局局长胡远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胡建和,宣风镇镇长曾欠卫,湖南普泰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胡天平等出席,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胡天平介绍,该项目采用的是热解气化工艺,热解气化过程是在低氧或无氧条件下进行,热解过程中的温度高达1100℃,且停留时间超过2秒,减少了烟气及有害物质的生成。此工艺对矿化垃圾进行处理具有“燃烧温度高、氮氧化物产生量少、飞灰排放量小、二噁英排放浓度低”的技术优势。 热解气化工艺烟气净化处理采用“SNCR脱销技术+半干法+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脱酸塔”组合方案,处理后的烟气可以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同时对烟气实施24小时联网在线监测。厂区的污水处理采用“中温厌氧+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两级反渗透(RO)”技术。经处理的污水作为设备的冷却水回用。燃尽后的炉渣为一般固体废弃物,可用于生产环保建材。垃圾收集、转运采用封闭式压缩运输车,运输过程不会有垃圾和污水洒落,也不会有臭气的外溢。整个项目通过科学论证,严格控制各项工艺指标,确保环保达标排放。 据了解,本项目由县政府直接投资,采取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了湖南省普泰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牵头单位,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通过多方论证,选址位于芦溪县宣风镇排楼村青苔岭。项目选址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2-2010)、《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等相关规划设计要求。项目即将正式动工。 据悉,该项目建成后采用高温热解气化工艺。热解气化工艺是指在无氧或缺氧的条件下,垃圾分解成可燃气,然后高温充分燃烧可燃气的过程。日处理能力为150吨/天,主要处理宣风镇、张佳坊乡和新泉乡经过筛选以后的陈年存量垃圾,同时兼顾宣风镇、银河镇的生活垃圾,本县其他乡镇的新鲜垃圾不在该处置中心处置,更不会接受其他县区的垃圾;热解气化炉烟气排放执行GB18485-2014标准;渗滤液、冲洗水采取“中温厌氧+膜生物反应器+纳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冷却水循环再用;炉渣固废用以制砖。项目运行后将与市生态环境局网络平台联网实行24小时在线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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