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副县长林江在我镇辖区企业督导环保工作。县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华禄,镇相关班子成员陪同。
林江一行先后来到江西省萍乡市方圆实业有限公司、芦溪县同发长益采石场开展工作督导,实地查看厂区生产工序、排污处理方式等,听取企业负责人关于公司生产经营、节能减排、环保设施建设运转等方面情况介绍,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林江指出,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细落实。环保职能部门要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落实,严格按照要求,积极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求实效的举措,全力做好生态环保各项工作。芦溪镇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动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