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切实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湘东区积极推进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 湘东区医保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全面领会和精准把握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深入解读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吃透文件精神,扎实部署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采取调取系统数据核算、验收材料、听取汇报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医疗机构有约定采购量的药品逐个逐项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指导,并将考核情况现场进行反馈,医院主要负责人确认并签字盖章。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考核结果在全区有关医疗机构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考核结果,一个月内向有关医疗机构拨付结余留用资金,有效激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集采工作的积极性。截至目前,湘东区已完成了第一批、第二批国家集采药品第一年采购周期的结余留用考核工作,共拨付资金474.7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