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 中央文明办正式通报 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 芦溪县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 综合得分91.19分 在全国两届134个县级全国文明城市中 位列第十三 在全省5个县级全国文明城市中 位列第一 文明城市人民建,文明城市为人民。芦溪此次在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中取得佳绩,是30万芦溪人民的集体荣誉,也是30万芦溪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更是30万芦溪人民朝着建设更高质量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奋进的不竭动力。 ➤开明开放 ➤创新创业 ➤精致精美 ➤共建共享 下一步,芦溪将继续以“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的姿态,以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为抓手,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融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持续提升,让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色更足,努力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 每一位芦溪人民都是文明城市的代言人 这份荣誉,属于所有人 谢谢你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