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7 15:38|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各村党委、党总支部、村委会,机关各部门:
根据区委办调整机关工作时间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对机关工作时间作出调整,自4月7日起实行夏季工作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作息时间调整后,望严格工作纪律和作息时间,完善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