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部分砖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中出现的整改慢、整改反复等问题,4月8日上午,湘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萍乡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湘东分局一道组成联合督察组,对下埠镇丰升砖厂、兴旺砖厂,腊市镇毛发机砖厂、兴远机砖厂、乌岗机砖厂和麻山镇景星砖厂的生态修复现场进行了联合督察。 针对生态修复过程中出现的绿植存活难、雨水反复冲毁复绿现场、企业办理采矿许可办证困难等难点问题,督导组联合对上述相关企业提出了以下整改要求:一是限期三天的时间对所有未成活的绿植进行补栽补种,企业要安排专人对绿植进行洒水管理,提高绿植的成活率,及时替换未成活的树木;二是及时修复因大雨冲毁的堤岸,做好防雨防洪设施,防止再次出现雨水冲毁复绿现场的情况;三是企业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之前,必须对以前的采矿现场加设围栏进行阻隔,不得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是企业要对整改前、整改中和整改后以及维护生态修复现场进行台账化,有明确的整改记录备查。 督察组最后向企业指出,生态修复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一种就活,关键是要加强现场的管理、绿植的维护与后期的投入,督察组将不定期对企业的生态修复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会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直至生态修复全面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