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2022年县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召开。县委书记黎增义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五区”“五美”决策部署,聚焦实现“绿色生态美”,坚决扛起治山理水政治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河(湖)长制、林长制各项工作,努力打造美丽江西“芦溪样板”,为“推进‘三三’战略,加快城市转型”厚植绿色生态本底。 县委副书记、县长龙萍出席会议并讲话。县领导徐庆宇、王汉明、戴刚、王艳艳、刘瑞德、陈卫国、刘志琴出席会议。 黎增义对过去一年全县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他指出,2021年以来,全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精神,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科学谋划、全面部署,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主体责任层层压实、河湖生态明显改善、“护绿提质”有效推进,取得了较好成绩。 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治水护林的思想行动自觉 要深刻把握做好河(湖)长制、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巩固生态优势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扎实推进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制、林长制,把生态优势长期保持好、巩固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要把河(湖)长制、林长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来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追求高品质生活的生态需求。 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河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要加大城乡生活源污染、矿山治理等问题排查,逐项研究、逐一整改,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到位。要坚持控源截污治本之策,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持续加强水生态系统修复,畅通渠道“活水”,修复功能“养水”,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要紧盯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持续改善相关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积极探索更简便有效的污水处理措施,加大跑项目争资金力度,保障环保设施建设有力推进。 要坚持发展导向,有力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实落细 要扎实推进国土空间绿化,严格落实封山育林,抓好重点区域森林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做好“增绿”文章。要大力推进废弃矿山复绿整治工作,从严审批采矿权延续项目,加快关停老、小、散矿山,全面推进矿业转型绿色发展。要严厉打击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行为,抓好森林防火,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要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为抓手,大力实施“生态+文旅”等行动,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 要坚持综合施策,着力提升生态治理效能 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建、管、用”三篇文章,坚持河湖、森林资源治理系统性、整体性,不断提升水域治理和森林治理的水平。要加强生态保护领域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不断强化法律权威,对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严惩。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无人机等先进科学技术,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水环境监测、林业管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监测信息化、网格化管理,实现实时监管。 要严格落实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各级河(湖)长、林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发挥好“头雁效应”,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探索“河(湖)长+警长”等机制,形成强大合力。要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通过奖优罚劣等方式,持续推动各级河(湖)长、林长工作落实落细。要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持续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与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制。要大力开展河(湖)长制、林长制宣传工作,持续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全民共治、全民共享的浓厚氛围。 要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思想、行动自觉,全面贯彻上级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决策部署,确保河(湖)长制、林长制落地落实。要抓住重点,做实守好、护好、用好文章,紧扣“幸福河湖”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抓好源头治理、水污染防治,严厉打击各类涉河违法行为,不断加强区域合作;深化“林长制”工作机制,着力推动林业发展提质增效,用更实的举措“增绿”、更硬的举措“护绿”、更活的举措“用绿”。要狠抓落实,构建主治、共治、群治体系,抓牢抓实“河长林长”主治、部门联动共治和宣传监督群治,推动河(湖)长制、林长制的落地落实。 会议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有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