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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征集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

2022-4-15 15:15|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全力维护公共安全,湘东警方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同时向广大群众有奖征集非法“生产、 ...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全力维护公共安全,湘东警方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同时向广大群众有奖征集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线索。

关于对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

烟花爆竹”予以奖励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杜绝烟花爆竹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要求,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该通告适用于向本局举报在湘东区范围内进行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工作。二、所举报的线索属公安机关已发现或者正在侦办的,不予奖励;重复举报、多次举报的,对最先举报人予以奖励;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以同一线索予以奖励。三、举报人所举报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线索应当及时准确,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可先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拍照、录像等固定违法事实,便于依法予以查处。四、经对举报违法事实进行核查属实的,按以下情形予以奖励:

(一)根据举报线索,查获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

(二)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犯罪行为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000元。

五、公安机关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不得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违法犯罪人员的法律责任。六、举报方式:(一)来信来访举报、拨打分局指挥中心电话3449110进行举报。(二)拨打湘东各辖区派出所电话进行举报。

七、本通告从即日起实施,通告内容由湘东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湘东公安分局    

2022年4月13日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

一、非法生产危害性

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二、非法经营活动危害性

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逃避了国家税收,未经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对正规合法烟花爆竹势必构成威胁,极容易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质量没有保证。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三、非法运输危害性

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

四、非法储存危害性

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 “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的话,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五、非法燃放危害性

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造成空气污染。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浪费资源纸张、化工原料和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烟花爆竹是一种易燃易爆物品,每一粒烟花、爆竹都像是一颗小炸弹或燃烧弹,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都有较高的燃烧、爆炸危险。 湘东公安提醒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非法制作、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危害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同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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