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湘东区——创新机制 河湖协同共治 近年来,萍乡市湘东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检合一”职能,强化组织领导、协作配合、宣传引导,推动实现河湖协同共治大保护格局。 该院与区河长办公室联合制定“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班子成员分别担任辖区河流区级副河长,确立协同领导、信息共享、协商会议、联合督办4项机制,明确案件线索移送、协助督办、重大问题会商研讨等具体措施;联合开展巡河检查,对涉及河湖领域的案件,共同督促指导办理,依法打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合力,形成在理念上认同、思想上统一、工作上配合的良好局面。 同时,运用检察建议加强对涉水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督促依法行政。2021年以来,立案涉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单独开展水源地、河道检查9次,联合督办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突出问题3件。(刘 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