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1日9时30分,市城管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名小区居民在萍乡市安源区建设西路准备将厨余垃圾随意倾倒,该行为违反了《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劝导并要求当事人将厨余垃圾投入到指定的容器。9时35分,该居民拒不配合,仍将厨余垃圾随意倾倒,根据《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全市首张“垃圾分类”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其作出了罚款人民币壹佰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正在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劝导。 
该居民将厨余垃圾随意倾倒 
现场一名执法人员表示:“拒不改正,我们才给他们开了罚单。我们希望通过今天的执法引起物业公司和广大市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视,最终达到以罚促管的目的”。 经过教育,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违法,并将倾倒的厨余垃圾进行了清理。接下来,市城管支队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垃圾分类执法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在执法的同时,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市民群众对垃圾分类的了解,不断提升市民的法治观念,切实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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