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晚,县纪委县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县委副书记刘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4月20日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易炼红在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五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书记易炼红在省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书记陈敏在调研廉洁萍乡建设和作风建设时的讲话精神、县“两会”精神、中共芦溪县委办公室 芦溪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芦溪县敏感舆情预管控一体化协作机制》的通知、中共芦溪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芦溪县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办法》的通知、中共芦溪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刘勇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和监督机关,要带头抓好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和政治保障。 01 要强化思想认识 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准确理解把握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重大部署,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真正做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 02 要强化阵地管理 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实际和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加强纪检监察网络舆情引导能力建设,做好涉腐涉纪舆情研判处置,注重从源头上防范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建设管理好清正芦溪网、廉洁芦溪微信公众号等自办媒体宣传阵地,弘扬正能量,帮助干部群众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 03 要强化监督检查 紧盯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综合运用监督检查、巡察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形成齐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局面。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等重大问题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会上,集体观看了《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上)》视频,听取了《芦溪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研讨了《芦溪县纪委县监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彭丽娟、谢鹏、许琦围绕“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依次作了专题研讨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