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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2022-4-29 14:20|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杜绝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 ...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杜绝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二、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生产和储存烟花爆竹、将房屋(建筑物)租借给他人从事非法生产和储存烟花爆竹。

三、凡经营烟花爆竹的,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一律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及违法所得,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如核查属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

五、镇政府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不得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违法犯罪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举报电话:下埠镇政府:3411111;下埠派出所:3411034。


下埠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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