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杜绝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境内杜绝一切非法作坊,对所有无证经营企业一律予以取缔、关闭。 二、对参与非法生产活动的务工人员或在本镇外从事非法生产的本镇人员,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因参与非法生产发生伤亡事故的,所造成后果自负。 三、经营烟花爆竹的,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否则,所经营的烟花爆竹一律予以没收。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人员,要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向镇政府或公安机关投案,执法机关将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否则,将依法予以严惩。 五、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如核查属实,视非法生产规模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有效防止重大案件或事故发生的奖励5000—10000元; 六、镇政府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不得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违法犯罪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举报电话: 湘东镇人民政府:0799-3440902 湘东派出所:0799-3435110 巨源派出所:0799-3203820 湘东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