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镇社保所关于老农保退保、合并的通告 各位居民: 大家好!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新农保与老农保制度衔接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106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督办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47号)等文件规定,老农保需要与新农保合并或退保,请有老农保参保缴费且未办理退保或合并手续的居民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老农保参保证于2022年5月20日之前到银河镇社保所办理相关手续,如到期未来办理,镇社保所将按《关于新农保与老农保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将老农保账户与新农保合并或将老农保账户资金退于您的社保卡账户上。 附件1:老农保参保证明 银河镇社保所 2022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