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莲花生态环境局联合闪石乡人民政府、县供电公司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对该乡江南村一家“散乱污”企业依法进行了拆除取缔。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4月29日,莲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闪石乡江南村根锋沙场(搅拌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场因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也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属于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现场生产设备落后,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现场环境脏乱差。执法人员现场认定该场属于“散乱污”企业,当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两断三清”措施,限期清理完毕。若逾期未按要求整治到位,执法人员将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拆除取缔。 5月7日,在县生态环境局和闪石乡人民政府联合开展“散乱污”整治、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阵势威慑下,该企业调来吊车、铲车、挖掘机等机械,对厂区内的设施进行了拆除,短短一周的时间,群众投诉举报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就得到了彻底的解决,得到了周边群众的一致好评。 自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来,莲花生态环境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制定实施《莲花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先后办结群众投诉举报9起,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起,坚决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下一步,莲花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集中整治,以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入手,不断加大巡查力度,采取从源头治污的方式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确保全县“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