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湖塘村从事花炮非法生产,桐木镇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湖塘村可疑非法生产窝点进行排查核实,经实地排查发现湖塘村孙某某、孙某、李某、曾某均在家从事非法加工,现场共查获沙炮成品181箱、半成品34袋和包装盒若干。 随即,公安机关对该4名非法从业人员进行审讯,他们一致供认非法加工的产品是由湖塘村曾某根负责运输发放的。经对曾某根传唤与审讯,曾某根供述所非法加工的产品由邻镇某花炮企业主曾某提供。于是,公安机关对邻镇某花炮企业主曾某进行传唤与审讯,曾某(系湖塘人,在邻镇办企业)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有关法规条例,公安机关分别对非法发放下手的花炮企业主湖塘村曾某治安拘留5天,其在邻镇的花炮企业无限期停产;非法发下手人员曾某根治安拘留5天;非法从业人员孙某某、孙某、李某、曾某各治安拘留5天。 安全生产大于天。桐木镇将始终把打击花炮非法生产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常态化开展“5+2”“白+黑”巡查排查,压紧压实镇村干部责任,不定期组织“拉网式”排查整治,时刻保持打击花炮非法生产高压态势,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特别提醒: 1、烟花爆竹企业不能非法下单、非法经营(买卖硝饼): 2、退出企业、废弃厂房、老旧房屋不能给非法生产人员提供场所; 3、广大人民群众不能私自或在没有安全行政许可的场所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加工等行为; 4、非法生产行为,经立案审查的,将对自己的后代入学、入党、入伍、考机关事业单位等造成影响。 5、政府相关部门对非法生产行为坚决严厉打击,一经查获,绝不手软,任何单位及个人决不可抱侥幸心理。 举报奖励: 举报非法加工、发放下手和国家明文规定禁止生产的产品及”一条龙”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的,经查属实的给予奖励500元—50000元。 举报途径: 举报地点:镇政府一楼花炮打非大队111、115室 联系方式:花炮打非大队0799—7159111,王13907991887 ,欧阳13879938259 我们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