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我市在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中莲花县、芦溪县、上栗县、安源区、经济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荣获A级优秀等次。为表彰我市在衔接资金管理上取得的成绩,省财政近日下达我市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奖励资金1800万元,奖励资金在全省四小地市中排名第一。 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重做好“三个重点”资金管理措施,履行资金保障职责,有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我市乡村振兴贡献财政力量。 一是重点保障资金投入。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密切跟踪、及时了解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财政政策,最大限度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进一步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2021年我市各级财政共计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达37529万元。 二是重点推进资金支出进度。市财政局在收到上级资金文件15天内将资金分配到县(区),对县(区)支出进度不定期通报,认真组织开展了对县(区)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对县(区)资金支出进度的督促。 三是重点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市财政局联合6个部门出台了《萍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对衔接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2021年对全市各县(区)的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扶贫资产管理等情况开展重点督导。推进项目资金全绩效管理,实行好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022年,市财政局将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财政担当,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更优的绩效,全力以赴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