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行政管理成本,提升效能、优化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全县通办制度,特通告如下: 一、实施的时间和范围 实施时间:从2018年6月1日起,申请人可就近选择到本县任何一个基层分局或县本级办证窗口,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和备案业务。 适用范围: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和备案业务。申请人可到各基层分局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和领取营业执照。 二、目前暂不适用于全县通办的业务 (一)内资企业超出本县区域的迁移登记; (二)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及标注为警示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内资企业。 (三)类型是外资企业、内资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 (四)其他不适合全县通办的业务。 三、办理期限 登记机关自收到符合法条件及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起,通过电子签名提交的,自电子签名提交成功起,承诺2个工作日办结。 四、服务承诺 (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树立廉洁、勤政、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切实做到用语文明,态度和蔼。努力改进和完善办公大厅硬件设施,为办事群众提供整洁舒适的服务环境。 (三)依法办理注册登记事项,法无规定的一律不增添任何证明材料。 (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承诺服务期限内,及时办结各类申请,提高工作透明度,方便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