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2022年芦溪县建设更高质量全国文明城市硬件设施补短板项目工作部署会召开。县委书记黎增义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发扬“创城精神”,不等不靠,扎实推进硬件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全力建设更高质量全国文明城市,为奋力“推进‘三三’战略,加快城市转型”提供坚强保障。 县委副书记刘勇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樊喜军,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旦,副县长、源南乡党委书记王艳艳等出席会议。 黎增义指出,在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中,芦溪在全国两届134个县级全国文明城市中位列第十三,在全省5个县级全国文明城市中位列第一,成绩的取得,是全县上下同心同德、拼搏奋进的结果,凝聚着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心血和汗水。 要明确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创建要求,进一步明晰硬件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完成时限,提前谋划,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逐项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把每一个项目都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做到责任到位、推进有力,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补短板各项工作,确保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进位争先。 要加快补齐短板,紧紧围绕县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开明开放、创新创业、精致精美、共建共享”的世界电瓷之都的目标要求,全面摸清底数,将推进城市硬件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与建设更高质量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与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结合起来,与“推进‘三三’战略,加快城市转型”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补齐短板、补强弱项,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要加强常态化管理,注重长效,持续完善体制机制和标准化制度体系,不断深化精细管理,把创建工作要求和城市中心工作、城市日常治理能力提升等有效结合起来,强化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衔接,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推动环境持续改善、秩序持续优化、服务持续向好、群众持续受益。 要强化督导调度,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统筹调度和信息摸排,严格按照《芦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的规定,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并追责问责,督促各部门单位解决问题、抓好落实。 会上,樊喜军安排部署了2022年芦溪县建设更高质量全国文明城市硬件设施补短板项目工作。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芦溪镇就相关工作作了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