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近期,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萍留萍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通过9条硬核措施,欢迎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萍留萍就业创业。 赶紧跟着小湘来了解吧~ 1 租房补贴 补贴对象: 1.各类院校毕业生与企业(国有企业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就业人员; 2.办理了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并首次在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各类院校毕业生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 1000元/月,连续补贴3个月。 2 购房补贴 补贴对象: 1.各类院校毕业生与企业及教育、医疗类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就业人员; 2.办理了营业执照,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各类院校毕业生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 在萍购买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硕士、本科、专科、中专(技校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 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 优惠对象: 本市范围内就业创业后购买首套房,并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各类院校毕业生。 贷款额度: 最高60万元。 4 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范围内工业园区企业、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含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类)。 补贴标准: 1000元/人(工业园区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家)。 5 稳定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 1.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 1.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按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年; 2.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毕业生,按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原则上不超过3年。 6 创业补贴或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补贴对象: 毕业5年内在萍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办理了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7 优秀创业项目奖励 补贴对象: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人社部门牵头举办的创业大赛前三名的在萍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补贴标准: 国家级第一名20万元、第二名18万元、第三名16万元;省级第一名10万元、第二名8万元、第三名6万元;市级第一名5万元、第二名3万元、第三名2万元。 8 创业贷款支持 贷款对象: 在萍创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 贷款额度: 10万元以内的创业贷款免予担保;在萍个人自主创业的, 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政策规定给予贷款贴息。 9 创业项目引导扶持 扶持对象: 在萍创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 扶持措施: 开发优质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整合各类资源和政策,加大扶持服务力度,提高高校毕业生来萍留萍创业成功率。 小贴士 政策依据:《关于促进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萍留萍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萍府办发〔2022〕13号) 可扫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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